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新闻动态:本部门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
2.机构概况: 本部门领导的分工、照片;本部门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3.政策法规:涉及农业农村的政策法规等信息公开。
4.规划计划:公开本行业、本部门规划计划。
5.人事财务:公开本部门单位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业务及服务:业务工作需要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nyj.yanan.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1-216276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机构:延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秘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箱:yanyxx@126.com
联系电话:0911—7090365
传真号码:0911--7090365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363室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农业农村局网站局长信箱上申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网站电子信箱即可。或者在网站相应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告知不予公开;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一一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立即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⑤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的,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报;认为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新闻动态:本部门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
2.机构概况: 本部门领导的分工、照片;本部门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3.政策法规:涉及农业农村的政策法规等信息公开。
4.规划计划:公开本行业、本部门规划计划。
5.人事财务:公开本部门单位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业务及服务:业务工作需要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nyj.yanan.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1-216276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机构:延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秘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箱:yanyxx@126.com
联系电话:0911—7090365
传真号码:0911--7090365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363室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农业农村局网站局长信箱上申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网站电子信箱即可。或者在网站相应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告知不予公开;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一一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立即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⑤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的,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报;认为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新闻动态:本部门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
2.机构概况: 本部门领导的分工、照片;本部门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3.政策法规:涉及农业农村的政策法规等信息公开。
4.规划计划:公开本行业、本部门规划计划。
5.人事财务:公开本部门单位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业务及服务:业务工作需要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nyj.yanan.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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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机构:延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秘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箱:yanyxx@126.com
联系电话:0911—7090365
传真号码:0911--7090365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363室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农业农村局网站局长信箱上申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网站电子信箱即可。或者在网站相应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告知不予公开;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一一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立即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⑤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的,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报;认为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新闻动态:本部门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
2.机构概况: 本部门领导的分工、照片;本部门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其负责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
3.政策法规:涉及农业农村的政策法规等信息公开。
4.规划计划:公开本行业、本部门规划计划。
5.人事财务:公开本部门单位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业务及服务:业务工作需要对外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nyj.yanan.gov.cn);
2.新闻发布会;
3.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微博;
4.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1-216276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西安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机构:延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秘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邮箱:yanyxx@126.com
联系电话:0911—7090365
传真号码:0911--7090365
通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363室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农业农村局网站局长信箱上申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网站电子信箱即可。或者在网站相应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我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告知不予公开;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一一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立即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⑤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局掌握范围的,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报;认为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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